随着《汽车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的出台与落实,我国汽车出口摆脱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呈现出快速回升态势。2012年,我国汽车出口突破100万辆大关,达到105.61万辆,同比增长29.7%。
同时,我国汽车出口车型也正在发生转变。2009年以来,乘用车出口份额一直保持快速提高态势:在2011年我国乘用车出口份额首次超过商用车出口份额的基础上,2012年我国乘用车出口份额达到62.61%。
此外,我国自主品牌汽车的整体出口份额也得到进一步提高。2012年,奇瑞、吉利、长城、江淮、力帆等15家自主品牌汽车厂商共计出口汽车88.82万辆,占到我国全年汽车出口总量的84.11%。
二、汽车出口仍存在三大隐忧
出口产品竞争力不足;目标市场不够稳定;出口企业国内市场根基不牢等因素,是我国汽车出口可持续快速增长的制约因素。
隐忧之一:出口产品竞争力不足
一是出口仍以中低端产品为主。从产品类型来看,到2011年,我国乘用车出口份额开始超过商用车份额,而乘用车基于补缺国际中低端市场的定位并没有随之发生改变。从产品价格来看,一直以来,我国汽车出口产品价格处于较低水平且未实现较大提高。
二是出口产品存在同质化问题。以俄罗斯市场为例,我国汽车出口企业包括奇瑞、长城、吉利、一汽海马、比亚迪等多家企业,多共用一条生产线,这必然会导致上述企业产品类型的同质化问题,恶性竞争在所难免,“国际市场国内化”的现象较为严重。
隐忧之二:目标市场不够稳定
一是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一方面,随着国际宏观经济形势日益严峻,欧美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升温,国际环境正在不断恶化。同时,随着欧美等国关于汽车质量、排放、安全标准的日益严格,中国汽车进入欧美高端市场的难度正在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以美国、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世界汽车工业强国,为应对本土市场销售因经济疲软而出现的不断萎缩态势,在试图进一步扩大世界主要汽车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快了对新兴市场的开拓步伐。此外,俄罗斯、巴西等我国主要汽车出口国为保护自身汽车工业的发展,纷纷开始对外来汽车产品设置技术、贸易等壁垒。
二是出口市场过度中低端化。我国汽车出口企业众多,约500多家,但出于缓解国内销售压力的考虑,大多将出口定位于补缺国际中低端市场,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东南亚、非洲和中东地区20多个汽车中低端市场国家。在高端市场,目前我国汽车企业并未实现较大突破。
三是海外市场服务保障体系尚未建立。目前,除奇瑞、长城等少数企业外,很少有企业在海外建立厂家直接管理的售后服务部门,而大多是由其海外经销商来承担海外售后服务。不少企业对海外经销商缺乏严格的选择与评估标准,致使汽车产品出口到国外后,经常发生零配件供应不上导致产品维修不及时等售后服务问题,进而引发当地消费者对中国汽车品牌满意度的降低,中国汽车企业的价格竞争优势逐渐消失,在各个目标市场的发展表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
隐忧之三:出口企业国内市场根基不牢
日本、韩国之所以能够逐步成为汽车出口强国,部分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汽车企业,如丰田、本田、现代等已具备品牌、营销与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优势,而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上述汽车企业在技术上的积累使其产品具有了市场竞争力,本土汽车市场需求又为产品技术优势的积累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反观我国汽车出口企业,在国内市场根基尚不牢固,且国内市场占有率还有进一步下滑的趋势。首先,自2010年以来,德、日等国的汽车企业纷纷将我国市场视为发展重点,抢占我国市场。其次,我国汽车产业受产业结构不合理、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存在缺失、产业配套体系不完善等因素制约,市场信心不足。
三、促进我国汽车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提升自主品牌汽车企业的国内市场竞争力;进一步规范汽车出口企业的海外市场行为;健全完善汽车出口基地管理;加强品牌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四方面着手促进我国汽车出口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升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国内市场竞争力
一是在完善《汽车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及产品目录》的同时,参照该目录加大对奇瑞、长城等自主品牌汽车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提升项目的扶持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所引进的先进生产设备与核心零部件的税收优惠,并通过建立考核制度,给予较好地消化吸收引进设备与产品的企业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三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效应。加大对自主品牌汽车企业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制定可有效带动自主品牌汽车企业产品质量提升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
(二)进一步规范汽车出口企业的海外市场行为
一是加强我国汽车出口企业与产品资质以及在外投资项目的规范与审核。二是进一步完善与汽车出口有关的信用保险、担保制度与融资平台建设。三是引导汽车企业积极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本土化生产,以及加快海外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三)健全完善汽车出口基地管理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管理办法》。以创新能力与产品质量建设为重点,在不断加大汽车出口基地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创新体系建设在基地考核内容中的比重,使出口基地建设更加向企业技术创新倾斜。二是要更加重视出口基地发展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结合各出口基地情况,在出口基地发展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出口基地产品、市场、贸易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发展的具体路线图。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参照国际标准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交流、产品认证与检验检测平台,做好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
(四)加强品牌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与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使其可以与世界各国的汽车召回政策实现有效接轨,汽车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可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保障各国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建立自身良好的信誉。二是进一步规范与强化汽车出口企业在目标市场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可以考虑对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较好的汽车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做好推广示范工作。